在我国,保镖行业虽然长期存在,但一直以来都不被认可
在法律没有正式认可之前,私人保镖行业一直游走于守法和违法之间,“这已经严重损害了行业的正常发展。”
1989年,公安部在《关于禁止为企业领导人配发警械和提供“私人保镖式”服务的通知》中规定,不提倡私人雇用保镖,不应提供“私人保镖”式服务,已经派出的要立即撤回。
1997年11月6日,公安部公布施行的《关于清理整顿保安服务行业的决定》中明确规定,经营“私人保镖式”安全服务等违禁项目的,属清理整顿的内容。
2000年3月1日,公安部公布施行的《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》,保安服务公司不得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服务。
从这几条规定不难看出,保镖行业一直处于“灰色”地带。直到2010年1月1日,中国保安服务业第一部行政法规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,才改变了这一状态。《条例》规定,保安服务公司可提供随身护卫服务,国家认可“保镖”身份的合法化,公安机关不再经办保安服务公司,具备资质的个人也可以开设保安公司。《条例》的出台使得保镖行业看到了新的蓝海。
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,诞生了一大批富豪,这些富豪的诞生为“保镖”业发展提供了空间。但是,“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,政府虽然放开了市场,但对于保镖能做什么、怎么考核、怎么培训都没有规定,导致保镖行业的蛋糕虽然大却不知如何分。”中国保镖协会办公室主任张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。